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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第二人民医院华镇姜山两间店面房出租
发布时间:2017/3/7 0:00:00 【字体大小:
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开招租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华镇姜山两间店面房屋,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1.标的位置:
标的位于崧厦镇华镇三棚桥,总建筑面积约279.05m2
以上标的详细地点、面积界定以现场察看为准。
2.招租起始价:3.5年起
3.租赁期限:3年(如因区政府拆迁,自动终止租赁期限)。租费:合同签订时3年租费一次性付清。在签订协议时交清,租赁税由招租单位支付。
二、招租形式:有底价的一次性竞标。
三、报名条件 :
1、除消防、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等有规定外的单位或个人均可。
2、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
四、报名需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1.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 其它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
2.竞标保证金: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竞标保证金缴纳至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会计室
3.报名参加人数不足三家的,需重新招租。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 313 日上午 9 时 至 2017 年 313日下午 4时的工作时间内,到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报名)。
六、竞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 314日上午 9时 。地点: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15381692650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 3月7日
 
 
 
国有产权投租须知
 
根据《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华镇姜山两间店面房屋公开招租。
一、标的概况及租赁要求:
出租房屋位于崧厦镇华镇三棚桥建筑面积约279.05平方米。
租赁期限2017 41日至2020331日止,招租起始价:人民币3.5万元/年起。3年租费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承租人并且需缴纳租房履约保证金为0.5万元(在合同签订时缴清,合同终止后出租标的物腾空验收合格后归还,不计息),房屋租赁税由招租方承担。
二、对竞投人的要求
(一)除消防、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等有规定外的单位或个人均可。
(二)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 313上午 9 时至 3 13下午4时至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申请参加竞投,须提交以下资料:
1、竞投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投人均应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不计息)
(2)竞得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协议签订后退还;未竞得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2、竞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单位的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约定:
1.竞投人在参加竞标前应当自行对出租房屋进行现场踏看和了解,一旦参加投标,就视为竞投人接受标的的权属瑕疵和现状,不得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2.此用房存在不确定因素,若遇政府规划或公共建设需要拆迁时,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房屋,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对承租方所装修的设施和营业损失补偿归承租人享受,出租人除退还未到期的部分租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3.承租人在该房子使用期间负责防范、落实各项安全事项和保持卫生,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和结构,装修确需对结构进行改造,应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报告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若需环评消防验收的,应自行必办理环评消防验收手续,且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
4.该处出租用房有水源、电源,房屋室内装潢、修缮、水、电等所需要费用自理。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租赁标的腾空归还出租人,固定装修归出租方所有,不作赔偿处理。
5.竞租者每月按时交纳水、电费,不按时支付出租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后果自负,且如导致出租人垫付的费用在协议履约金中扣除。
6.招租方负责招租标的物的权属纠纷及招租标的腾空。
(五)竞租申请人在全面阅读和了解招租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看,如有疑问可在报名截止前向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咨询。如竞租人参加竞投,则视为全面准确理解本次招租文件内容和标的实际情况。
三、招租程序和规则
(一)招租  在竞标日前7天,通过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告标的有关要素。
(二)报名  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2017年313下午4时前),竞投申请人按公告规定到指定地点(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会计室)缴纳竞标保证金及办理相关资料手续,取得竞标资格。报名参加人数不足三家的,需重新招租。
(三)竞标 2017年314日上午9时,开始现场竞标工作。本次竞标为一次性竞标,竞投人须在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价单,并放入指定的投标箱内。报价单要求以蓝黑钢笔和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报价单作废。报价单中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唱标  竞投人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完毕后当场开标,所有报价单经上虞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即予以现场唱标。
(五)定标  1、在报价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达到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则此报价者即为竞得人
2、在报价规定时间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除外。出现最高报价相同(均达到招租底价)的,如有原租赁户的,则其优先成交;如无原租赁户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3、如所有报价均低于招租底价,则本次招租自行终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填写报价单金额最小精确到佰元,佰元以下数为无效数。
(二)竞投人填写的报价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报价低于招租起始价的;
3、报价单上无竞投人签名或盖章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递交报价单)的。
(三)招租成交后,即时向竞得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3个工作日)与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按本文件所附文本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缴纳给甲方三年的租赁费,并且需缴纳租房履约保证金为0.5万元(在合同签订时缴清,到期场地腾空验收后归还,不计息),房屋租赁税由招租方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或要求对合同文本条款重新协商的,均按悔标处理,招标方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并由业主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招租。
(四)租房水电费不纳入租金内,按实际支出由租户按月交纳。
五、招租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招租由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组成招租委员会,负责审核、监督本次招租相关事项。
(二)、竞投人须全面阅读和了解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标的进行实地踏看,如有疑问可在报价前向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咨询。如竞投人参加报价,则视为已全面、准确理解本次招租文件内容和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
六、对竞投人的处罚
如竞投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①竞价过程中竞投人之间有串标行为的;②成交人拒绝签订《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④进入抽签程序的竞投人放弃抽签的。国有产权监管部门还可依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国有产权投标须知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他未尽事宜按租赁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