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1
医学整形服务(塑钢牙)
口腔修复活动牙
颗
100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251号)文件,现将《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口腔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