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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规范
发布时间:2012/8/2 0:00:00 【字体大小:

 

 
  为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我院全体医务人员中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勤业敬业、廉洁行医的良好医德风尚,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我院医德医风规范。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
  2.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对病患生命的最大尊重,以人道主义精神医治和扶助病人。
  3.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尊重病人的意愿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和贫富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4.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5.依法行医,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不以医谋私。
  6.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7.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8.严谨从事各项与医疗有关的工作,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认真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严格遵照各项诊疗操作规范。